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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制 南朝宋 · 顾宪之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
夫出生入死,理均昼夜,生既不知所从来,死亦安识所往?
延陵所云,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所不之,良有以也。
虽复茫昧难徵,要若非妄。
百年之期,迅若驰隙。
吾今豫为终制,瞑目之后,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
庄周、澹台,达生者也。
王孙、士安,矫俗者也。
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
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于身,示不违礼,棺周于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无所须,载以輴车,覆以粗布,为使人勿恶也。
汉时帝天子之尊,犹祭以杅水脯糗,范史云烈士之高,亦奠以寒水乾饭,况吾卑庸之人,其可不节衷也?
丧易宁戚,自是亲亲之情,礼奢宁俭,差可得由吾意,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
朔望祥忌,可权安小床,暂设几席,唯下素馔,勿用牲牢。
蒸尝之祠,贵贱罔替,备物难办,多致疏怠。
祠先人自有旧典,不可有阙,自吾以下,祠止用蔬食时果,勿同于上世也。
示令子孙,四时不忘其亲耳。
孔子云,虽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梁书·顾宪之传》,临终为制,以敕其子。)
上妇人文章录表 北魏 · 崔光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四
孔子云:「士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艺谓礼、乐、书、数、射御。
明前四业,丈夫妇人所同修者。
若射、御,唯主男子,事不及女。
古之贤妃烈媛,母仪家国,垂训四海,宣教九宗,可秉道怀德,率遵仁礼。
是以汉后马邓,术迈祖考,羊嫔蔡氏,具体伯喈
伏惟皇太后含圣履仁,临朝阐化,肃雍恺悌,靖徽齐穆,孝祀通于神明,和风溢于区宇。
因时暇豫,清暑林园,远藐姑射,眷言矍相,弦矢所发,必中正鹄,威灵遐畅,义震上下。
文武慑心,左右悦目,吾王不游,吾何以休,不窥重仞,安见富美。
天情冲谦,动容祗愧,以为举非蚕织,事存无功,岂谓应乾顺民,裁成辅相者哉!
臣不胜庆幸,谨上妇人文章录一帙,其集具在内,伏愿以时披览,仰裨未闻。
息弯挟之劳,纳闲拱之泰,颐精养寿,栖神翰林(《魏书·崔光传》。时灵太后临朝,每于后园,亲执弓矢,乃表上中古妇人文章,因以致谏。)
皇太后舆驾议 北魏 · 穆绍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四
案《周礼》,王后之五辂:重翟锡而朱总,厌翟勒面缋总,安车雕面鹥总,皆有容盖;
翟车贝面组总,有握;
辇车,组挽,有翣,羽盖
重翟,后从王祭祀所乘;
厌翟,后从王宾飨诸侯所乘;
安车,后朝见于王所乘;
翟车,后出则乘;
辇车,后宫中所乘。
谨以《周礼》圣制,不刊之典,其礼文尤备。
孔子云:「其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以其法不可逾。
以此言之,后王舆服典章,多放周式。
虽文质时变,辂名宜存,雕饰虽异,理无全舍。
当今圣后临朝,亲览庶政,舆驾之式,宜备典礼。
臣等学缺通经,叨参议末,辄率短见,宜准《周礼》,备造五辂,雕饰之制,随时增减(《魏书·礼志》四。熙平元年六月太常卿穆绍少卿元端博士郑六刘台龙等议。)
上言宜禁绝户为沙门 北魏 · 李玚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三
礼以教世,法导将来,迹用既殊,区流亦别。
故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
然则绝祀之罪,重莫甚焉。
安得轻纵背礼之情,而肆其向法之意也?
正使佛道,亦不应然,假令听然,犹须裁之以礼。
一身亲老,弃家绝养,既非人理,尤乖礼情,堙灭大伦,且阙王贯。
交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斯言之至,亦为备矣。
安有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
又今南服未静,从役仍烦,百姓之情,方多避役。
若复听之,恐捐弃孝慈,比屋而是(《魏书·李孝伯附传》。于时民多绝户而为沙门上言。又略见《北史》三十三、《广弘明集》六。)
革终论 南梁 · 刘熇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七
死生之事,圣人罕言之矣。
孔子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而不违」。
其言约,其旨妙,其事隐,其意深,未可以臆断,难得而精核,聊肆狂瞽,请试言之。
夫形虑合而为生,魂质离而称死,合则起动,离则休寂。
当其动也,人皆知其神;
及其寂也,物莫测其所趣。
皆知则不言而义显,莫测则逾辩而理微。
是以勋华旷而莫陈,姬、孔抑而不说,前达往贤,互生异见。
季札云:「骨肉归于士,魂气无不之」。
庄周云:「生为徭役,死为休息」。
寻此二说,如或相反。
何者?
气无不之,神有也。
死为休息,神无也。
原宪云:「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
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
考之记籍,验之前志,有无之辩,不可历言。
若稽诸内教,判乎释部,则诸子之言可寻,三代之礼无越。
何者?
神为生本,形为生具,死者神离此具,而即非彼具也。
虽死者不可复反,而精灵递变,未尝灭绝。
当其离此之日,识用廓然,故夏后明器,示其弗反。
即彼之时,魂灵知灭,故殷人祭器,显其犹存,不反则合乎庄周,犹存则同乎季札,各得一隅,无伤厥义。
设其实也,则亦无,故周人有兼用之礼,尼父发游魂之唱,不其然乎。
若废偏携之论,探中途之旨,则不仁不智之讥,们是乎可息。
夫形也者,无知之质也;
神也者,有知之性也。
有知不独存,依无知以自立,故形之于神,逆旅之馆耳。
及其死也,神去此而适彼也。
神已去此,馆何用存?
速朽得理也。
神已适彼,祭何所祭?
祭则失理,而姬孔之教不然者,其有以乎!
盖礼乐之兴,出于浇薄,俎豆缀兆,生于俗弊。
施灵筵,陈棺椁」。
设馈猷,建丘陇,盖欲令孝子有追思之地耳,夫何补于已迁之神乎?
故上古衣之以薪,弃之中野,可谓尊卢、赫胥、皇雄、炎帝蹈于失理哉,是以子羽沈川,汉伯方圹,文楚黄壤,士安麻索,此四子者,得理也,忘教也,若从四子而游,则平生之志得矣。
积习生常,难卒改革,一朝肆志,傥不见从。
今欲剪截烦厚,务存俭易。
进不裸尸,退异常俗,不伤存者之念,有合至人之道。
孔子云:「敛首足形,还葬而无椁,斯亦贫者之礼也,余何陋焉。
张奂止用幅巾,王肃唯盥手足,范冉殓毕便葬,奚珍(《南史》作爰珍)无设筵几,文度故舟为椁,子廉牛车载柩,叔起诫绝坟陇,康成使无卜吉。
此数公者,尚或如之,况于吾人,而当华泰!
今欲仿佛景行,以为轨则,傥合中庸之道,庶免徒费之讥,绝不须复魄(《南史》作「复魂」。)
盥洗而敛。
以一千钱市治棺,单故裙衫,衣巾枕履。
此外送往之具,棺中常物,及馀阁之祭,一不得有所施。
世多信李、彭之言,可谓惑矣。
余以孔、释为师,差无此惑。
敛讫,载以露车,归于旧山,随得一地,地足为坎,坎足容棺,不须塼甓,不劳封树,勿设祭飨,勿置几筵,无用茅君之虚座,伯夷杅水
其蒸尝继嗣,言象所绝,事止余身,无伤世教。
家人长幼,内外姻戚,凡厥友朋,爰及寓所,咸愿成余之志。
幸勿夺之(《梁书·刘熇传》。)
郊祀议 五代 · 张居咏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七十二
孔子云。郊祀后稷以配天。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此万世不易之法也。
长孙无忌请祀高祖圜丘以配昊天上帝。祀太宗于明堂以配上帝。
义为得之。今国家嗣兴唐祚。
追尊孝德。而以尧舜为肇祀之祖。
宜以神尧配天于圜丘。孝德皇帝配上帝于明堂。
礼也。其服物制度。
古有常仪。愿罢一切伪饰。
释三破论(十九条◇本论道士张融作) 南梁 · 释僧顺
 出处:全梁文卷七十四
论曰:泥洹是死,未见学死而得长生,此灭种之化也。
释曰:夫生生之厚,至于无生,则张毅单豹之徒,是其匹矣。
是以儒家云,人莫不爱其死,而患其生。
老氏云:「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庄周亦自病痛其一身。
此三者,圣达之流,区以生为患。
夫欲求无生,莫若泥洹,泥洹者,无为之妙称。
谈其迹也,则有王宫双树之文;
语其实也,则有常住常乐之说。
子方轮回五道,何由闻涅槃之要;
或有三盲摸象,得象耳者。
争云:象如𥳽箕,得象鼻者。
争云:象如舂杵。
虽获象一方,终不得全象之实。
子说泥洹是死,真摸象之一盲矣。
论云:太子不废妻使人断种。
释曰:夫圣实湛然,迹有表应,太子纳妃于储贰者,盖欲示人伦之道已足,遂能弃兹大宝,忽彼恩爱耳。
至如诸天夕降,白骥飞城,十号之理斯在,何妻子之可有哉!
且世之孥孺,为累最深,饥寒则生于盗贼,饱暖则发于骄奢。
是以厉妇夕产,急求火照,唯恐似己,复更为厉。
凡夫之种,若厉产焉。
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仰寻此旨,则是佛种」。
舍家从道,弃厉就佛,为乐为利,宁复是加。
子迷于俗韵,滞于重惑,梦中之梦,何当晓哉?
论云:太子不剃头,使人落发。
释曰:在家则有二亲之爱,出家则有严师之重,论其爱也,发肤为上;
称其严也,剪落为难。
所以就剃除而欢。
若辞父母而长往者,盖欲去此烦恼,即彼无为,发肤之恋,尚或可弃。
外物之徒,有何可惜哉!
不轻发肤,何以遵道?
不辞天属,何用严师?
譬如丧服,出绍大宗,则降其本生,隆其所后。
将使此子,执人宗庙之重;
割其归顾之情,还本政自一期,非恩之薄,所后顿伸三年,实义之厚。
《礼记》云:「出必降者,有爱我而厚,其例矣」。
经云:诸天奉刀,持发上天不剃之谈,是何言也。
子但勇于穿凿,怯于寻旨,相为慨然。
论云:子先出家,母后作尼,则敬其子,失礼之甚。
释曰:出家之人,尊师重法,弃俗从道,宁可一概而求。
太子就学,父王致敬,汉祖善嘉令之言,以太皇为臣。
魏之高贵,敬齐王于私室晋之储后。
臣厥父于公庭,引此而判,则非疑矣。
论云:剃头为浮图。
释曰:经云,浮图者,圣瑞灵图,浮海而至,故云浮图也。
吴中石佛,泛海傥来,即其事矣。
今子毁图像之图,为刑屠之屠,则泰伯端委而治,故无惭德,仲雍剪发文身,从容致化。
遭子今日,必罗吠声之尤;
事有似而非,非而似者。
外书以仲尼为圣人,内经云。
尼者女也,或有谓仲尼为女子,子岂信之哉!
犹如屠图之相类,亦何以殊!
论云:丧门者,死灭之门也。
释曰:门者本也,明理之所出入,出入从本而兴焉。
释氏有不二法门,老子众妙之门
书云:「祸福无门」。
皆是会通之林薮,机妙之渊宅。
出家之人,得其义矣。
丧者灭也,灭尘之劳,通神之解,即丧门也。
当为乘,字之误耳。
乘门者,即大乘门也。
烦想既灭,遇物斯乘。
故先云灭门,末云乘门焉。
且八万四千,皆称法门,奚独丧二门哉?
论云:胡人不信虚无,老子入关,故作形像之化也。
释曰:原夫形像始立,非为教本意,当由灭度之后,系恋罔己,旃檀香像,亦有明文。
仲尼既卒,三千之徒,永言兴慕。
以有若之貌,最似夫子,坐之讲堂之上。
令其说法,门徒咨仰,与往日不殊。
曾参勃然而言曰:「子起,此非子之座」。
推此而谈,思仰可知也。
罗什法师生自殊方,聪敏渊博,善谈法相,襁负佛经,流布关辅
诠以真俗二名,验以境照双寂,振无为之高风,激玄流于未悟,所谓遣之至于无遣也。
子谓胡人不信虚无,诚非笃论。
君子且强,理有优劣,不系形像,子以形像而语,不亦攻乎异端?
论云:剃头本不求佛,为服凶胡。
今中国人士,不以正神自训,而取顽胡之法。
释曰:夫六戎五狄,四夷八蛮,不识王化,不闻佛法者。
譬如畜生,事均八难。
方今圣主隆三五之治,阐一乘之法,天人同庆,四海诉诉,蚑行喙息,咸受其赖,喘嚅之虫,自云得所。
子脱不自思厝言云云,宜急缄其舌,亦何劳提耳。
论云:沙门者,沙汰之谓也。
释曰:息心达源,号曰沙门
此则练神濯秽,反流归洁,即沙汰之谓也。
子欲毁之,而义逾美,真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者也。
论云:入国破国。
释曰:夫圣必缘感,无往非应,结绳以后,民浇俗薄。
末代王教,挻扬尧孔。
至如沙法所沾,固助俗为化,不待刑戮而自淳,无假楚挞而取正。
石主师澄而兴国,古王咨勃以隆道。
破国之文,从何取说?
论云:入家破家。
释曰:释氏之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
备有六睦之美,有何不善?
而能破家。
唯闲末学道士
有赤章咒咀,发谪阴私,行坛被发。
呼天叩地,不问亲疏。
相亲厌杀,此即破家之法矣。
论云:入身破身。
释曰:夫身之为累,甚于桎梏。
老氏以形骸为粪土,释迦以三界为火宅,出家之士。
故宜去奢华,弃名利,悟逆旅之难常,希寂灭之为乐。
流俗之徒,反此以求全,即所谓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也。
近代有好名道士,自云神术过人,克期轻举,白日登天。
曾未数丈,横坠于地。
迫而察之,正大鸟之双翼耳。
真所谓不能奋飞者也。
验灭亡于即事,不旋踵而受诛。
汉之张陵,诬罔贡高。
呼曰米贼,亦被夷剪。
入身破身,无乃角弓乎?
论曰:歌哭不同者。
释曰:人哭亦哭,俗内之冥迹,临丧能歌,方外之坦情,原坏丧亲,登木而歌,孔子过而不非者,此亦是名教之一方耳。
论云,不朝宗者,释曰,孔子云,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公侯。
儒者俗中之一物,尚能若此,况沙门者,方外之士乎?
伯成子高、子州支伯,但希玄慕道,似不近屑人事。
论云:剃头犯毁伤。
释曰「发肤之解,具于前答,联更略而陈之。
凡言不敢毁伤者,正是防其非僻,触冒宪司,五刑所加,致有残缺耳。
沙门者,服膺圣师,远求十地,剃除须发,被服法衣,立身不乖扬名,得道还度天属,有何不可?
而入毁伤之义。
守文之徒,未达文外之旨耳。
轮扁尚不移术于其儿,子何言哉!
论云:出家者未见君子,皆是避役。
释曰:噫唉,何子之难喻邪?
《左传》云:言者身之文。
《庄周》云:言不广不足以明道。
余欲无言,其可得乎。
夫出家之士,皆灵根宿固,德宇渊深,湛乎斯照,确乎不拔者也。
是以其神凝,其心道,超然遐想,宇宙不能点其胸怀,澹尔无寄,尘垢何能搅其方寸,割慈亲之重恩,弃房栊之欢爱,虚室生白,守玄行禅。
或头陀林野,委身馁兽,或静节蔬餐,精心无怠,将勤求十力,超登无上,解脱天罗,销散地网,兆百福于未萌,济苍生于万劫。
斯实大丈夫之宏图,非吾子所得闻也。
避役之谈,是何言欤?
孔子《羽页》喙三尺者。
虽言出于口,终不以长舌犯人。
则子之喙三尺矣,何多口之为累,伤人之深哉!
论云:三丁二出,一何无缘者。
释曰:无缘即是缘生,有缘即是缘有缘起,何以知其然邪?
世有阖门入道,故曰缘有缘起,有生不识比后者,故曰缘无缘生。
十六王子,同日出家,随父入道,是则缘之所牵。
阖门顿至,何其宜出二之有哉。
无缘者自就无缘中求,反诸己而已矣。
子方永坠无闲,遑复论此,将不欲倒置干戈乎。
若能反迷,殊副所望。
论云:道家之教,育德成国者。
释曰:道有九十六种,佛为最尊,梵志之徒,盖是培𪣻,假使山川之神能出云雨者,亦是有国有家之所祀焉。
其云育德成国,不无多少,但广济无边,永拔涂炭。
我金刚一圣,巍巍独雄。
夫太极剖判之初,已自有佛;
但于时众生,因缘未动,故宜且昧名称,□以言之。
推三皇已上,何容都无礼易,则乾坤两卦,履豫二爻,便当与天地俱生。
虽曰俱生,而名不俱出者,良由机感不发,施用未形,其理常在,其迹不著耳。
中外二圣,其揆一也。
故《法行》云:先遣三贤,渐诱俗教,后以佛经,革邪从正,李老之门,释氏之偏裨矣。
经云:处处自说,名字不同,或为儒林之宗,国师道士
寂漠无为,而作佛事。
金□所说,合若符契。
何为东西跳梁,不避高下邪?
嗟乎!
外道籍我智慧,赀我神力,遂欲挠乱我经文,虔刘我教训,人之无良,一至于此也。
论云:道者气。
释曰:夫道之名,以理为用。
得其理也,则于道为备。
是故沙门号曰道人阳平呼曰道士
释圣得道之宗,彭聃居道之末;
得道宗者,不待言道,而道自显,居道之末者,常称道而道不足。
譬如仲尼博学,不以一事成名,游夏之徒,全以四科见目。
庄周有云:生者气也,聚而为生,散而为死,就如子言。
道若是气,便当有聚有散;
有生有死,则子之道。
是生灭法,非常住也。
尝闻子道又有合气之事,愿子勿言,此真辱矣。
《庄子》又云:道在屎溺之道,得非吾子合气之道乎(《宏明集》八)
上书谏文帝八事 隋 · 何妥
 出处:全隋文卷十二
其一事曰:臣闻知人则哲,惟帝难之。
孔子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由此言之,政之治乱,必慎所举,故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
察今之举人,良异于此,无论谄直,莫择贤愚。
心欲崇高,则起家喉舌之任,意须抑屈,必白首郎署之官。
人之不服,实由于此。
臣闻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伏见留心狱讼,爱人如子,每应决狱,无不询访群公,刑之不滥,君之明也。
刑既如此,爵亦宜然。
若有懋功简在帝心者,便可擢用。
自斯以降,若选重官,必须参以众议,勿信一人之举。
则上不偏私,下无怨望。
其二事曰:孔子云:「是察阿党,则罪无掩蔽」。
又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所谓比者,即阿党也。
谓心之所爱,既已光华荣显,犹加提挈。
心之所恶,既已沈滞屈辱,薄言必罚。
提挈既成,必相掩蔽,则欺上之心生矣。
屈辱既加,则有怨恨,谤讟之言出矣。
伏愿广加逖访,勿使朋党路开,威恩专擅。
有国之患,莫大于此。
其三事曰:臣闻舜举十六族,所谓八元、八凯也。
计其贤明,理优今日,犹复择才授任,不相侵滥,故得四门雍穆,庶绩咸熙。
今官员极多,用人甚少,有一人身上乃兼数职,为是国无人也?
为是人不善也?
今万乘大国,髦彦不少,纵有明哲,无由自达。
东方朔言曰:「尊之则为将,卑之则为虏」。
斯言信矣。
今当官之人,不度德量力,既无吕望、傅说之能,自负傅岩、滋水之气,不虑忧深责重,唯畏总领不多,安斯宠任,轻彼权轴,好致颠蹶,实此之由。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言不胜其任也。
臣闻穷力举重,不能为用。
伏愿更任贤良,分才参掌,使各行有馀力,则庶事康哉。
其四事曰:臣闻《礼》云:「析言破律,乱言改作,执左道以乱政者杀」。
孔子曰:「仍旧贯,何必改作」!
伏见比年以来,改作者多矣。
至如范威漏刻,十载不成,赵翊尺称,十年方决。
公孙济迂诞医方,费逾巨万,徐道庆回互子午,糜耗饮食。
常明破律,多历岁时,王渥乱名,曾无纪极。
张山居未知星位,前已蹂藉太常曹魏祖不识北辰,今复辚轹太史
莫不用其短见,便自夸毗,邀射名誉,厚相诬罔。
请今日已后,有如此者,若其言不验,必加重罚,庶令有所畏忌,不敢轻奏狂简(《隋书·何妥传》,苏威兼领五职,上甚亲重之,上八事以谏。)
陈季常(一六 惠州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三、《古今尺牍清裁》卷五二、《诗学圆机活法大成》卷八、《渊鉴类函》卷二四二、《浮山志》卷二
轼启:惠兵还,辱得季常手书累幅,审知近日尊候安胜。
择、括等三凤毛皆安,为学日益,喜慰无量。
轼罪大责薄,圣恩不赀,知幸念咎之外,了无丝发挂心,置之不足复道也。
当涂闻命,便遣骨肉还阳羡,独与幼子过及老云并二老婢共吾过岭。
到惠将半年,风土食物不恶,吏民相待甚厚。
孔子云:「虽蛮貊之邦行矣」。
岂欺我哉!
自数年来,颇知内外丹要处。
冒昧厚禄,负荷重寄,决无成理。
自失官后,便觉三山跬步,云汉咫尺,此未易遽言也。
所以云云者,欲季常安心家居,勿轻出入,老劣不烦过虑,决须幅巾草屦相从于林下也。
亦莫遣人来,彼此须髯如戟,莫作儿女态也。
定日作《松醪赋》一首,今写寄择等,庶以发后生妙思,著鞭一跃,当撞破烟楼也。
长子迈作吏,颇有父风。
二子作诗骚殊胜,咄咄皆有跨灶之兴,想季常读此,捧腹绝倒也。
今日游白水佛迹山,山上布水悬三十仞,雷轰电散,未易名状,大略如项羽章邯时也。
自山中归,得来书,灯下裁答,信笔而书,纸尽乃已。
托郡中作皮筒送去。
想黄人见轼书,必不沉坠也。
子由在筠,极安。
处此者,与轼无异也。
书云,老躯极健,度去死远在。
读之三复,喜可知也。
吾侪但断却少年时无状一事,诚是。
然他未及。
子由近见人说,颜状如四十岁人,信此事不辜负人也。
不宣。
轼再拜。
天机论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五、《咸平集》卷一○
天者道之心也,机者天之用也;
以心发机,将全乎道也。
日月风雨雷电雪霜,并机之用也。
地辅于天,亦犹臣事君而子事父。
故山岳川渎草木蠢动,亦机之用也,日月薄蚀,星辰彗孛,风拔大木,雨降流血,雷震寝室,霜降炎天,山岳摧颓,谷洛激斗,雉雊高宗之鼎,太戊之朝,即机之发也,发其机属乎人君者也。
夫天生蒸民,树之君以司牧之
赏之宠之,君得而专行焉;
戮之辱之,君得而擅行焉。
威福二柄,自由于君,行其所好,谁敢沮之;
行其所恶,谁敢违之。
圣人所以不妄动,不妄言,言必可行,动必可法,位至尊而心至谨,夕惕若厉,日新厥德,所以天降其祜。
故《洪范》休徵,以为肃则时雨若,乂则时旸若,哲则时燠若,谋则时寒若,圣则时风若。
乃有树连理而呈祥,抽叶而纪候,郊薮萃于麟凤,宫沼跃于龟龙。
若谓居域中之大,专二柄之重,以为行其所欲,人莫我违,纵其所好,人莫我拒,于是身妄动,令妄施,则天降其咎。
故《洪范》咎徵,以为狂则常雨若,僭则常旸若,豫则常燠若,急则常寒若,蒙则常风若。
乃有石言魏之野,壤坏梁山之丘,宣榭有火而降灾,郑门斗蛇而表异。
天降其祜,天之赏机也。
发其机,赏其君,俾人君无忘于德也。
降其咎,天之罚机也。
发其机,中其君,俾人君无纵其欲也。
故圣人则天之明,用天之机。
尧谓舜曰:「天之历数在汝躬」。
于是考玑衡而齐七政,然后揖让禅受,膺其大命。
是知舜有大孝,天以历数授之也。
舜又谓禹曰:「天之历数在汝躬」。
然后亦揖让禅受,膺其大业。
是知禹有有大功,天以历数福之也。
成汤伐桀,则曰「应乎天而顺乎人」。
周武伐纣,则曰「恭行天罚」。
大禹君休,海神受职;
暴秦黩武,人不聊生。
天则移其历数,授于汉祖,故五星聚东井,赤云见于骊山
是知天之发机,福善德而祸淫虐也。
故《春秋》曰「天方授楚」,又曰「天厌周德」。
授之者,福善之机也;
厌之者,祸淫之机也。
若君得天赏机而恃之,则福转为祸;
得天罚机而惧之,则祸反为福。
所以楚庄小心,故身享元吉
宋景悔过,故国不缠灾。
天之不言,而信其机乎。
孔子云:「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圣人则天之明,故厚其禄,峻其秩,以赏君子;
峻其法,严其刑,以退小人。
故赏一人,千万人悦;
罚一人,千万人惧。
然后赏不费而人自劝,刑不烦而人自正。
得非天以机警于人君,人君得天之机警于兆民,则君明臣忠,朝廷之仪正矣;
父慈子孝,家人之道严矣;
兄友弟恭,《棠棣》之诗兴矣;
夫和妻柔,闺阃之理明矣。
岂非人君用天之机,而养天之民乎。
桀纣不知天之罚机,则玉杯象箸,酒池脯林,霜刃膏人之胫血,铜柱灼人之髀肉。
故天墟其国,而暴其社。
文武能知天之赏机,则葬无主之骨,封贤人之墓,散商纣之财以富人,息虞芮之讼以劝人。
故天祚其代三十,延其年七百。
其若君明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则悦心在于人,而和气动于天。
是以天之六气,不得不调;
地之万物,不得不泰。
行于乐府,则其音安以乐;
化乎宇县,则其人富且寿。
介族在藻而遂性,羽虫择木而安巢。
天之用机则如彼,君之得机又如此。
是知天之,君之,其循环乎。
谏郑普思以方技得幸疏 盛唐 · 李邕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六十一
盖人有感一餐之惠。殒七尺之身。
况臣为陛下官。受陛下禄。
而目有所见。口不言之。
是负恩矣。自陛下亲政日近。
复在九重。所以未闻在外偫下窃议。
道路籍籍。皆云普思多行诡惑。
妄说妖祥。惟陛下不知。
尚见驱使。此道若行。
必挠乱朝政。臣至愚至贱。
不敢以胸臆对扬天威。请以古事为明證。
孔子云。诗三百。
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陛下今若以普思有奇术。可致长生久视之道。
则爽鸠氏久应得之。永有天下。
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仙方。
秦皇汉武久应得之。永有天下。
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佛法。
则汉明梁武久应得之。永有天下。
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鬼道。
墨翟干宝各献于至尊矣。而二主得之。
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
此皆事涉虚妄。历代无效。
臣愚不愿陛下复行之于明时。惟尧舜二帝。
自古称圣。臣观所得。
故在人事。敦睦九族。
平章百姓。不闻以鬼神之道理天下。
伏愿陛下察之。则天下幸甚。
应文辞雅丽科对策(并问) 唐 · 彭殷贤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七
问。
朕闻至道虽微。
不言而化。
皇天阴骘。
相叶其彝。
信寒暑而生成。
施云雨而沐润。
垂范作训。
树君育人。
时有浇淳。
教垂繁略。
成汤既圣。
禹道云亡。
桑扈谷风。
屡动诗人之刺。
塞门反坫。
时遗宣父之嫌。
我国家拯彼颓纲。
开兹盛业。
朕以不德。
袭号乘时。
而皇极之道未敷。
谟明之轨尚阙。
思宏厥理。
义安从。
至如视听貌言。
恒若时若。
会极归极。
作哲作乂。
一以贯之。
何方而可。
夫礼以饰情。
情疏则礼略。
乐以通感。
感至则神和。
理内为同。
修外为异。
同异之用。
有昧其功。
人俗未融。
伫明斯要。
又四时武德
制自何君。
五行文始。
本之谁代。
昭德盛德。
莫辨所尊。
昭容礼容。
未详所出。
悉情以对。
用释余疑。
对。
臣闻孔子云
大道之行。
与三代之英。
某未之逮也。
而有志焉。
颜回孔子云
愿得明王圣主而辅相之。
此二者皆伤不可得而见也。
况臣生大道淳风之运。
属圣主立政之秋。
不能有所建明。
以佐大化。
此微臣夙心愧耻。
窃有惭焉。
日者圣敕颁宣。
远覃幽隐。
振废滞。
收介特。
本州徵臣。
充赋于王庭。
陛下温颜。
屡赐宴见。
司饔行食。
偫事颁冰。
亦可谓厚德矣。
自顾性识愚驽。
智术微浅。
既蒙清问。
敢不具素所闻乎。
臣闻伏羲神农氏往。
黄帝尧舜氏作。
莫不体道以育物。
立德以兴化
用阐无为之教。
以宏不宰之功。
齐饮啄于鹑居。
绝往来于犬吠。
岂不以我清净而人自正。
我无欲而人自朴乎。
迨乎政及三王。
君临万国。
亦承奉天地
燮赞阴阳。
顺四时之气。
理五行之叙。
惣仁义以安庶类。
博爱以悦偫生。
使人迁善远恶。
而不知其所以然也。
观夫三王之为君也。
谨其所好恶而已。
故君好之则下为之。
上行之则下效之。
莫不清心以率物。
正身以御下。
九女序列于内。
三公分职于外。
度数有恒。
徭役不作。
其取人赋也薄。
而役人力也寡。
其育物也广。
而兴利也厚。
故征伐有道。
大明咏其功。
什一而税。
大田歌其事。
所以家给人足。
而理安兴矣。
易曰。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
其斯之谓乎。
爰及末俗。
政渐浇伪。
而礼乐弥烦。
奸盗滋起。
桀纣昏乱于上。
幽厉纵逸于下。
崇台榭之峻。
恐其不高也。
广宫室之居。
恐其不大也。
聚淫色之美。
恐其不多也。
穷声音之巧。
恐其不乐也。
其敛人财也厚。
而使人力也众。
其害物也博。
而兴利也寡。
其后兴役无常。
桑柔病而叹之。
故其诗曰。
自西徂东。
靡所定处。
盖言其役之甚也。
徵发无度。
下人劳病。
南山疾而刺之。
故其诗曰。
赫赫师尹。
不平谓何。
盖言其政之乱也。
自兹厥后。
强淩弱。
众暴寡。
千官树奸于朝廷。
百贾穷伪于市邑。
财用匮竭。
寇攘不止。
大东又刺之曰。
小东大东。
杼轴其空。
言小大俱尽也。
又云。
东人之子。
职劳不来。
西人之子。
粲粲衣服。
孰有为人上者不平若此。
而可久安天下哉。
此则上失其道。
政逐多门。
故天下败而不之觉。
乃至所以为夏者转而为殷也。
所以为周者转而为秦也。
诗云。
高岸为谷。
深谷为陵。
三代之后。
于今为庶。
史墨所载。
社稷无常奉。
君臣无常位。
自古以言。
秦始皇平定六国。
隋炀帝富有四海。
不务廉耻。
唯存战伐。
内造阿房。
继以骊山之作。
外征林邑
重以辽东之戍。
凿驰道则隐以金椎。
鸿沟则树以
役及闾左。
人不聊生。
曲泛龙舟。
声多哀思。
倾天下之赋。
不足以周其事。
殚帑藏之财。
不足以盈其欲。
是以众怨难犯。
人自为战。
所以陈胜吴广
奋挺以挞之。
王充李密
扬声以逼之。
衅起郊垒。
而祸生左右。
望夷宫中。
不免阎乐之难。
江都城内。
卒死裴通之手。
故易曰。
天之所助者信也。
人之所助者顺也。
此二君者。
动而之险。
不由信顺。
失天人之所助。
能无及此乎。
然则合大中之道者如彼。
失皇极之用者如此。
古之兴败。
备在典谟。
迨隋室道消。
数钟百六
衣冠礼乐。
扫地无馀。
贤人君子。
稽天并浸。
此乃大人利见之日。
圣主驱除之时。
太宗志在救焚。
心存拯溺。
因兹感激。
投袂而起。
车及于平阳之郊。
剑及于盟津之会。
既而戡剪多难。
克清中夏
建非常之功。
定不拔之业。
洎位登九五。
富有万国。
制礼以示其让。
作乐以兴其和。
兼爱以厚其仁。
节用以崇其义。
非先王之服不敢服。
非先王之言不敢道。
言必本于风雅。
行务去乎枝叶。
明刑赏。
严号令。
赏当其功。
则劳臣劝勉。
罚当其罪。
则奸人畏惧。
名器不忘假。
必俟其能。
爵禄不虚授。
必先有德。
是以四海之内。
靡然向风。
太宗以至道之心为天下也。
所征无不克。
所向无不成。
孝弟通于神明。
易简合于天地。
如此则天地德之。
鬼神祐之。
使风雨以序。
灾害不作。
万国莫不欢心。
四夷莫不咸赖。
良由不僭不滥。
无怠无荒。
所以享国久长。
多历年数。
陛下禀天然之姿。
定不伐之略。
披肝胆以决大计。
宫闱之氛祲。
除诈伪之昏狡。
日月载廓。
宗社以安。
深思祸乱之原。
乃皇天所以开圣人也。
自南面临天下。
九年于兹。
封堠无警。
干戈再戢。
置鼓以招谏。
设木以待贤。
故得近臣尽规。
远人献
出宫女则使心不乱。
属大旱则引咎自责。
盖禹汤之罪已。
尧舜之用心。
诗云。
一人有庆。
兆人赖之。
其斯之谓欤。
深合太宗之宏略。
远符贞观之故事。
赐愚臣制策云。
朕以不德。
袭号乘时。
而皇极之道未敷。
谟明之轨尚阙者。
微臣何以识陛下之深远。
而辄欲议之。
或恐日月有遗照。
圣智所不及。
故略陈其愚。
伏惟陛下留听。
臣闻书云。
惟先格王。
正厥事。
言灾害之起。
事有不正者也。
去岁水旱不时。
咎徵屡作。
匈奴侵轶。
边将气沮。
天其或者正训我也。
欲令陛下知爵禄之虚授。
冗散之职多欤。
荡志欤。
服失度欤。
何皇极之不建。
遂至于此也。
臣闻省官不如省事
省事不如清心。
诚能克己复礼。
正身率物。
表有功而彰明德。
复古而贵能变。
禁异服。
革慢声。
远便佞。
近忠谠。
断断之士。
必擢于庙堂。
九九之术。
不遗于管库
可谓虚其心而众象应。
正其本而万事理焉。
书云。
天既孚命。
正厥德。
言正德以顺天也。
若舍此道。
是不知其所从矣。
制策曰。
视听貌言。
恒若时若。
会极归极。
作哲作乂。
一以贯之。
何方而可者。
臣闻易曰。
崇高莫大乎富贵。
备物致用。
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莫大乎圣人。
古之王者。
享圣人之资。
乘大宝之位。
北辰居正。
南面而理。
亦可谓富贵乎。
当须存至公之行。
立大中之道。
覆焘同于天地。
通明合乎日月。
志远迩之化。
存易简之功。
庶徵顺序。
五纪和叶。
百谷用成。
六畜遂字者。
无不由焉。
传曰。
皇建其有极。
其斯之谓矣。
若貌之不恭。
是谓不肃。
厥罚雨。
其极恶。
若得其道。
则攸好德以应之。
言之不从。
是谓不乂。
厥罚晹。
其极忧。
若得其道。
则康宁以应之。
视之不明。
是谓不哲。
厥罚燠。
其极疾。
若得其道。
则寿以应之。
听之不聪。
是谓不谋。
厥罚寒。
其极贫。
若得其道。
则富以应之。
思之不睿。
是谓不圣。
厥罚风。
其极凶短折。
若得其道。
则考终命以应之。
皇之不极。
是谓不建。
厥罚阴。
其极弱。
故经曰。
向用五福。
威用六极。
斯之谓矣。
臣闻貌言视听。
以心为主。
故有正心者必有正德。
正德临人。
犹树直表而望影之曲也。
得乎。
大雅云。
仪刑文王
万邦作孚。
此之谓矣。
有邪心者有枉行。
枉行临人。
犹树曲表而望影之直也。
得乎。
孔子云
诗三百。
一言以蔽之。
曰思无邪。
盖戒此也。
故王者修身以道。
修道以仁。
仁也者。
亲亲为大。
义也者。
尊贤为大。
是以君子先正身而后及于天下。
如此则六沴不作。
五福相生。
贻厥孙谋。
永无极矣。
制策曰。
夫礼以饰情。
情疏则礼略。
以通感。
感至则神和。
理内为同。
修外为异。
同异之用。
有昧其功。
人俗未融。
伫明斯要者。
臣闻拨乱反正之主。
继体守文之君。
抚驭之道虽殊。
礼乐之用为急。
土鼓蒉桴之后。
始自无声。
污樽坏饮之初。
彰乎有用。
既而莫不曲谐九变。
信合四时。
是知大乐与天地同和。
大礼与天地同节。
移风易俗。
义切乎钟鼓。
安上理人。
事寖乎揖让。
既而祀历三王。
时更七国。
经籍道息。
飏宣榭之烟埃。
儒生数穷。
赴秦坑而歇灭。
迨乎断蛇立极。
乘牛设位。
纪绵蕝之仪。
鸣鼓舞之节。
必欲宣怗懘。
礼释回邪。
取其不肃而成。
必在既富而教。
我唐功高邃古。
德迈往圣。
坐宣室而访道。
登明堂以思政
六乐为驭。
利则不争。
五礼有经。
思而无犯。
思闻同异。
下访刍荛。
臣闻古之明君之御天下也。
身坐九重。
心遍四海。
礼以导其志。
以防其淫。
以理内为同。
礼以修外为异。
礼乐之不悖。
内外之相亲。
可以感于神明。
通于天地矣。
诗云。
肃雍和鸣。
先祖是听。
夫肃肃敬也。
雍雍和也。
既敬且和。
何事不行。
其斯之谓矣。
制策曰。
四时武德
制自何君。
五行文始。
本之谁代。
昭德盛德。
莫辨所尊。
昭容礼容。
未详所出。
悉情以对。
用释予疑者。
臣闻皇王御宇。
步骤相仍。
莫不作乐以飨其德。
谥以明其行
此五帝之常道。
百王之所不易也。
且咸池六英。
韶濩两听。
尽善尽美。
窃无间然。
自秦失盛位。
汉杂霸道。
文景相袭。
刑措不用。
武宣承统。
华夷再清。
乐舞居功。
可略言也。
武德舞者。
高祖作之。
定祸乱也。
四时舞者。
孝武作之。
示和平也。
五行者。
本周曲也。
文始者。
本舜舞也。
孝景武德昭德
以尊太宗也。
孝宣昭德为盛德。
以尊武帝也。
昭容礼容。
犹古韶夏。
绍之于汉祖
备之于乐志矣。
臣材非多士。
不游六合之间。
梦异赵君。
总睹九天之上。
启处无地。
战汗不宁。
况承謏问。
敢以轻议。
谨对。
请举行射礼疏 盛唐 · 源乾曜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七十九
夫圣王之教天下也。必制礼以正人情。
人情正。则孝于家。
忠于国。此道不替。
所以理也。故君子三年不为礼。
礼必坏。三年不为乐。
乐必崩。是以古之择士。
先观射礼。以明和容之义。
非取一时之乐。夫射者。
别正邪。观德行。
中祭祀。辟寇戎。
古先哲王。莫不递袭。
臣窃见数年以来。射礼便废。
或缘所司惜费。遂令大射有亏。
臣愚以为所费者财。所全者礼。
孔子云。尔爱其羊。
我爱其礼。今乾坤再辟。
日月贞明。臣望大射之仪。
春秋不废。圣人之教。
今古常行。则天下幸甚。
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 中唐 · 陆贽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七十二
今月十七日。顾少连延英对回。
奉宣密旨。卿先奏令台省长官各举属吏
近闻外议云。诸司所举。
皆有情故。兼受贿赂。
不得实才。此法甚非稳便。
已后除改。卿宜并自拣择。
不可信任诸司者。臣以闇劣。
谬当大任。果速官谤。
上贻圣忧。过蒙恩私。
曲降慈诲。感戴循省。
寝兴不宁。缘是密旨特宣。
不敢对众陈谢。祇禀成命。
所宜必行。恭惟圣规。
又合无隐。苟有未达。
安敢勿言。虽知尘烦。
固不可已。夫理道之急。
在于得人。而知人之难。
圣哲所病。听其言则未保其行。
求其行则或遗其才。校劳考则巧伪繁兴。
而贞方之人罕进。徇声华则趋竞弥长。
而沉退之士莫升。自非素与交亲。
备详本末。探其志行。
阅其器能。然后守道藏用者可得而知。
沽名饰貌者不容其伪。故孔子云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
察其所安。人焉廋哉。
夫欲观视而察之。固非一朝一夕之所能也。
是以前代有乡里举选之法。长吏辟署之制。
所以明历试。广旁求。
敦行能。息驰骛也。
昔周以伯囧大仆。命之曰。
慎简乃僚。罔以巧言令色便僻侧媚。
其惟吉士。是则古之王朝。
但命其大官。而大官得自简僚属之明验也。
汉朝务求多士。其选不唯公府辟召而已。
又有父任兄任。皆得为郎。
选入之初。杂居三署。
台省有阙。即用补之。
是则古之郎官。皆以任举充选。
此其明验也。魏晋已后。
暨于国初。采择庶官。
多由选部。唯高位重职。
乃由宰相考庶官之有成效者。请而命焉。
晋代山涛吏部尚书。中外品员。
多所启授。宋朝以蔡廓吏部尚书
先使人谓宰相徐羡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职则拜。
不然则否。羡之答云。
黄散已下悉委。蔡廓犹愤恚以为失职。
遂不之官。是则黄门散骑侍郎
皆由吏部选授。不必朝廷。
列位尽合。简在台司
此其明验也。国朝之制。
庶官五品已上。制敕命之。
六品已下。则并旨授。
制敕所命者。宰相商议奏可而除拜之也。
旨授者。盖吏部铨材署职。
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以从之。
而不可否者也。开元中
吏部注拟选人奏置。循资格限自起居遗补及御史等官。
犹并列于选曹铨综之例。著在格令。
至今不刊。未闻常参之官。
悉委宰臣选择。此又近事之明验也。
其后旧典失序。倖臣专朝。
舍佥议而重已权。废公举而行私惠。
是使周行庶品。苟不出时宰之意者。
则莫致焉。任重之道益微。
进善之途渐隘。近者每须任使。
常苦乏人。临事选求。
动淹旬朔。姑务应用。
难尽当才。岂不以荐举凌迟。
人物衰少。居常则求精太过。
有急则备位不充。欲令庶绩咸熙。
固亦难矣。臣实驽钝。
一无所堪。猥蒙任使。
待罪宰相。惟怀窃位之惧。
且乏知人之明。自揣庸虚。
终难上报。唯广求才之路。
使贤者各以汇征。启至公之门。
职司皆得自达。臣当谨守法度。
考课百官。奉扬聪明。
信赏必罚。庶乎人无滞
朝不乏才。以此为酬恩之资。
以此为致理之具。爰初受命。
即以上陈。求贤审官
粗立纲制。凡是百司之长。
兼副贰等官。及两省供奉之职。
并因察举劳效。须加奖任者。
宰臣叙拟以闻。其馀台省属僚。
请委长官选择。指陈才实。
以状上闻。一经荐扬。
终身保任。各于除书之内。
具标举授之由。示众以公。
明章得失。得贤则进考增秩。
失实则夺俸赎金。亟得则褒升。
亟失则黜免。非止搜扬下位。
亦可阅试大官。前志所谓达观其所举。
即此义也。自蒙允许。
即以宣行。南宫举人
才至十数。或非台省旧吏。
则是使府佐僚。累经荐延。
多历事任。议其资望。
既不愧于班行。考其行能。
又未闻于阙败。而议者遽以腾口。
上烦圣聪。道之难行。
亦可知矣。陛下勤求理道。
务徇物情。因为举荐非宜。
复委宰臣拣择。其为崇任辅弼。
博采舆词。可谓圣德之盛者。
然于委任责成之道。听言考实之方。
闲邪存诚。犹恐有阙。
所谓委任责成者。将立其事。
先择其人。既得其人。
慎谋其始。既谋其始。
详虑其终。终始之间。
事必前定。有疑则勿果于
则不复有疑。待终其谋。
乃考其事。事愆于素者。
革其弊而黜其人。事协于初者。
赏其人而成其美。使受赏者无所与让。
见黜者莫得为辞。夫如是。
则苟无其才。孰敢当任。
苟当其任。必得竭才。
此古之圣王。委任责成。
无为而理之道也。所谓听言考实。
虚受广纳。宏接下之规。
明目达聪。广济人之道。
知事之得失。不可不听之于言。
欲辩言之真虚。不可不考之于实。
言事之得者。勿即谓是。
必原其所得之由。言事之失者。
勿即谓非。必穷其所失之理。
称人之善者。必详徵行善之迹。
论人之恶者。必明辨为恶之端。
凡听其言。皆考其实。
既得其实。又察以情。
既尽其情。复稽于众。
众议情实。必参相得。
然后信其说。奖其诚。
如或矫诬。亦寘明罚。
夫如是。则言者不壅。
听之不劳。无浮妄乱教之谈。
无阴邪伤善之说。无轻信见欺之失。
无潜陷不辩之冤。此古之圣王。
听言考实。不出户而知天下之方也。
陛下既纳臣言而用之。旋闻横议而止之。
于臣谋不责成。于横议不考实。
此乃谋失者得以辞其罪。议曲者得以肆其诬。
率是以行。触类而长。
固无必定之计。亦无必实之言。
计不定则理道难成。言不实则小人得志。
国家所病。恒必由之。
齐桓公将启霸图。问管仲以害霸之事。
管仲对曰。得贤不能任。
害霸也。任贤不能固。
害霸也。固始而不能终。
害霸也。与贤人谋事。
而与小人议之。害霸也。
所谓小人者。不必悉怀险诐。
故覆邦家。盖以其意性憸邪。
趣尚狭促。以沮议为出众。
以自异为不偫。趋近利而昧远图。
效小信而伤大道。故论语曰。
言必信。行必果。
硁硁然小人哉。夫以能信于言。
能果于行。唯以硁硁浅近。
不克宏通。宣尼犹谓其小人。
管仲尚忧其害霸。况又有言行难保。
而恣其非心者乎。此皆任不责成。
言不考实之弊也。圣旨以谓外议云。
诸司所举。皆有情故。
兼受贿赂。不得实才者。
臣请陛下当使所言之人。详陈所犯之状。
某人受贿。某举有情。
陛下然后以事质于臣。臣复以事质于举主。
若便首伏。则据罪抵刑。
如或有词。则付法阅责。
谬举者必行其罚。诬善者亦反其辜。
自然宪典克明。邪慝不作。
惩一沮百。理之善经。
何必贷其奸赃。不加辩诘。
私其公议。不出主名。
使无辜见疑。有罪获纵。
枉直同贯。人何赖焉。
圣旨又以官长举人。法非稳便。
令臣并自拣择。不可信任诸司者。
伏以宰辅常制。不过数人。
人之所知。固有限极。
必不能遍谙多士。备阅偫才。
若令悉命偫官。理须展转询访。
是则变公举为私荐。易明扬以暗投。
傥如议者之言。所举多有情故。
举于君上。且未绝私。
荐于宰臣。安肯无诈。
失人之弊。必又甚焉。
所以承前命官。罕有不涉私谤。
虽则秉钧不一。或自行情。
亦由私访所亲。转为所卖。
其弊非远。圣鉴明知。
今又将徇浮言。专任宰臣除吏。
宰臣不遍谙识。踵前须访于人。
若访于亲朋。则是悔其覆车。
不易前辙之失也。若访于朝列。
则是求其私荐。必不如公举也。
二者利害。惟陛下更详择焉。
恐不如委任长官。慎简僚属。
所简既少。所求亦精。
得贤有鉴识之名。失实当闇谬之责。
人之常性。莫不爱身。
况于台省长官。皆是久当朝选。
孰肯徇私妄举。以伤名取责者乎。
所谓台省长官。即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侍御史大夫中丞是也。
陛下比择辅相。多亦不出其中。
今之宰相。则往日台省长官也。
今之台省长官。乃将来之宰臣也。
但是职名暂异。固非行业顿殊。
岂有为长官之时。则不能举一二属吏
宰臣之位。则可择千百具僚。
物议悠悠。其惑斯甚。
圣人制事。必度物宜。
无求备于一人。无责人于不逮。
尊者领其要。卑者任其详。
是以人主择辅臣。辅臣择庶长。
庶长择佐僚。所任崇。
故所择少。所试渐下。
故所举渐轻。进不失伦。
选不失类。以类则详知实行。
有伦则杜绝徼求。将务得人
无易于此。是故选自卑远。
始升于朝者。各委长吏任举之。
则下无遗贤矣。寘于周行。
既任以事者。于是宰臣序进之。
则朝无旷职矣。才德兼茂。
历试不渝者。然后人主倚任之。
则海内无遗士矣。夫求才贵广。
考课贵精。求广在于各举所知。
长吏之荐择是也。考精在于按名责实
宰臣之序进是也。求不广则下位罕进。
下位罕进则用常乏人。用常乏人则惧旷庶职。
惧旷庶职则苟取备员。是以考课之法。
不暇精也。考不精则能否无别。
能否无别则砥砺渐衰。砥砺渐衰则职业不举。
职业不举则品格浸微。是以贤能之功。
不克彰也。皆失于不广求人之道。
而务选士之精。不思考课之行。
而望得人之美。是以望得弥失。
务精益粗。塞源浚流。
未见其可。臣欲详徵旧说。
伏恐听览为烦。粗举一端。
以明其理。往者则天太后践祚临朝。
欲收人心。尤务拔擢。
宏委任之意。开汲引之门。
进用不疑。求访无倦。
非但人得荐士。亦得自举其才。
所荐必行。所举辄试。
其于选士之道。岂不伤于容易哉。
然而课责既严。进退皆速。
不肖者旋黜。才能者骤升。
是以当代谓知人之名。累朝赖多士之
此乃近于求才贵广。考课贵精之效也。
陛下诞膺宝历。思致理平。
虽好贤之心。有踰前哲。
得人之盛。未逮往时。
盖由鉴赏独任于圣聪。搜择颇难于公举
但速登延之路。罕施练覈之方。
遂使先进者渐益凋讹。后来者不相接续。
施一令则谤沮互起。用一人则疮痏立成。
此乃失于选才太精。制法不一之患也。
则天举用之法。伤易而得人
陛下慎简之规。太精而失士。
是知虽易于举用。而不易于苟容。
则所易者适足广得人之资。不为害也。
不精于法制。而务精于选才。
则所精者适足梗进贤之途。不为利也。
人之才行。自昔罕全。
苟有所长。必有所短。
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
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
加以情有憎爱。趣有异同。
假使圣如伊周。贤如杨墨。
求诸物议。孰免讥嫌。
子贡问于孔子曰。乡人皆好之何如。
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
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
其不善者恶之。盖以小人君子。
意必相反。其在小人之恶君子。
亦如君子之恶小人。将察其情。
在审其听。听君子则小人道废。
听小人则君子道消。今陛下慎选宰臣
必以为重于庶品。精择长吏
必以为于末流。及至宰臣献规。
长吏荐士。陛下则但纳横议。
不稽始谋。是乃任以重者轻其言。
待以轻者重其事。且又不辨所毁之虚实。
不校所议之短长。人之多言。
何所不至。是将使人无所措其手足。
岂独选任之道。失其端而已乎。
臣之切言。固非为已。
所惜者致理之道。所感者见遇之恩。
辄因陈谢。布露以闻。
惟陛下幸察。谨奏。
孟尚书820年闰1月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五十三 创作地点:江西省宜春市
愈白。
行官自南回。
吉州
得吾兄二十四日手书数番。
忻悚兼至。
未审入秋来眠食何似。
伏惟万福。
来示云。
有人传愈近少信奉释氏。
此传之者妄也。
潮州时。
有一老僧号大颠
颇聪明识道理。
远地无可与语者。
自山召至州郭。
留十数日。
实能外形骸。
以理自胜。
不为事物侵乱。
与之语。
虽不尽解。
要自胸中无滞碍
以为难得。
因与来往
及祭神至海上。
遂造其庐。
及来袁州
留衣服为别。
乃人之情。
崇信其法。
求福田利益也。
孔子云
某之祷久矣。
凡君子行已立身。
自有法度。
圣贤事业。
具在方策。
可效可师。
仰不愧天。
俯不愧人。
内不愧心。
积善积恶。
殃庆自各以其类至。
何有去圣人之道。
舍先王之法。
而从夷狄之教。
以求福利也。
诗不云乎。
恺悌君子。
求福不回。
传又曰。
不为威惕。
不为利疚。
假如释氏能与人为祸祟
非守道君子之所惧也。
况万万无此理。
且彼佛者果何人哉。
其行事类君子耶。
小人耶。
若君子也。
必不妄加祸于守道之人。
如小人也。
其身已死。
其鬼不灵。
天地神祇
昭布森列。
非可诬也。
又肯令其鬼行胸臆作威福于其閒哉。
进退无所据。
信奉之。
亦且惑矣。
且愈不助释氏而排之者。
其亦有说。
孟子云。
今天下不之杨则之墨。
杨墨交乱。
而圣贤之道不明。
三纲沦而九法斁。
礼乐崩而夷狄横。
几何其不为禽兽也。
故曰能言距杨墨者。
皆圣人之徒也。
扬子云云。
古者杨墨塞路。
孟子辞而辟之。
廓如也。
夫杨墨行。
正道废。
且将数百年。
以至于秦。
卒灭先王之法。
烧除其经。
坑杀学士
天下遂大乱。
及秦灭。
汉兴且百年。
尚未知修明先王之道。
其后始除挟书之律。
稍求亡书
学士
经虽少得。
尚皆残缺。
十亡二三。
学士多老死。
新者不见全经。
不能尽知先王之事。
各以所见为守。
分离乖隔。
不合不公。
二帝三王偫圣人之道。
于是大坏。
后之学者。
无所寻逐
以至于今泯泯也。
其祸出于杨墨肆行而莫之禁故也。
孟子虽贤圣。
不得位。
空言无施。
虽切何补。
然赖其言。
而今学者尚知宗孔氏。
崇仁义。
贵王贱霸而已。
大经大法
皆亡灭而不救。
坏烂而不收。
所谓存十一于千百
安在其能廓如也。
然向无孟氏。
则皆服左衽而言侏离矣。
故愈尝推尊孟氏。
以为功不在禹下者。
为此也。
汉氏以来。
偫儒区区修补
百孔千疮。
随乱随失。
其危如一发引千钧。
绵绵延延。
䆮以微灭
于是时也。
而倡释老于其閒。
鼓天下之众而从之。
呜呼。
其亦不仁甚矣。
释老之害。
过于杨墨。
韩愈之贤。
不及孟子
孟子不能救之于未亡之前。
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
呜呼。
其亦不量其力。
且见其身之危。
莫之救以死也。
虽然。
使其道由而粗传。
虽灭死万万无恨。
天地鬼神。
临之在上。
质之在旁。
又安得因一摧折。
自毁其道。
以从于邪也。
籍湜辈虽屡指教。
不知果能不叛去否。
辱吾兄眷厚
而不获承命。
惟增惭惧。
死罪死罪。
再拜。
策林 其七十二 七十二使臣尽忠人爱上(在乎明报施之道)806年 唐 · 白居易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七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夫欲使臣节尽忠。
人心爱上。
则在乎明报施之道也。
传曰。
美恶周必复。
又曰。
其事好还。
然则复与还。
皆报施之谓也。
夫日月不复。
则昼夜不生。
阴阳不复。
则寒暑不行。
善恶不复。
则君臣不成。
昔者五帝接其臣以道。
故其臣致君以德也。
三王使其臣以礼。
故其臣事君以忠也。
秦汉以降任其臣以利。
故其臣奉君以贾道。
贾道者
利则进。
不利则退。
故君昏寡救恶之士。
国危鲜致命之臣。
是以其君独安独危。
其臣亦独忧独乐。
君臣之道。
既阻于上。
则兆庶之心。
不得不离于下也。
故曰君视臣如股肱。
则臣事君如元首。
君待臣如犬马。
则臣待君如路人。
君爱人如赤子。
则人爱君如父母。
君视人如土
则人视君如寇雠。
孔子云
审吾之所以适人。
知人之所以求我也。
则尽忠爱上之策。
在于此不在于彼矣。
抉膜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
中秋既望四明山仁岳谨致书于钱塘梵天阇梨润公讲次:予,释氏中一疲钝之士也,幸以好学之志,造延庆门下,习山家教观,十有馀稔。
虽未能宣昭祖训,空洞佛理,而于一言一行,载闻载思,庶缘了之种不败亡也。
尝念荆溪绝笔所存,未释章句,诸师以文字申之,殊途异论,亦已久矣。
然而毛嫱、西子,非毁之而陋也;
嫫母、倭傀,非誉之而美也。
故述作之语、邪正之道,乃天下之公器。
茍非深识宗本,谬辩否臧,不能言而言之,俾躬自瘁。
近睹阇梨撰以《指瑕》投予所禀法师,盖拒《妙宗钞》文解十六观疏之义也。
建言虚诞,立理疏僻。
法师览之,喟然曰:「夫夏虫不可以语其冰,曲士不可以语其道,庄子之诫也。
谅彼未生圆宗名字之解,安可议其是非乎?
傥识者观之,孰不谓其起秽而自臭焉。
吾不欲报之矣」。
予因对曰:「虽智者不惑,奈何彼以狂悖之说诳诸新学。
茍不诋诃,往往连类执迷,流遁忘返,亦教门之弊也。
小子不敏,敢援笔以复之,令彼闻之足以自诫」。
师曰:「然,子可示之」。
予于是骤书数千言,致阇梨之右。
先引《妙宗》之义,次列《指瑕》之文,后一一解之,俾真伪两分也。
且《指瑕》所谓「《妙宗》犹良玉在掌,瑕彰于外,童子指之」;
今谓童子病眼之过,非良玉之咎。
故辄取《金錍》「抉膜」之语,用标其辞。
盖取一家教观之錍,抉阇梨心眼无明之膜,庶无罪焉。
《妙宗》明寂光有金宝华池等云:「经论中言寂光无相,乃是已尽染碍之相,非如太虚空无一物。
良由三惑,究竟清净;
则依正色心,究竟明显」。
《指瑕》曰:三土是事,寂光是理,如何理中说有色耶?
疏中四土净秽云,次第顿入,实报净秽;
分證究竟,寂光净秽。
且实报净秽岂非即理之事耶?
寂光净秽岂非即事之理耶?
岂地住已上有两依正色心耶?
乃至云若据《止观》并《妙玄》中明果报之义,妙觉正是究竟报身,居究竟报土。
此土是即理之事,则有金宝华池
寂光是究竟法身所居,是即事之理,则无金宝华池
《抉膜》曰:寂光是理者,非但中之理,乃具德之理也。
且疏文释常寂光云:「常即法身,寂即解脱,光即般若」。
既对三德,显是三谛。
三谛非理耶?
且三谛者,不出《中论》四句也。
因缘所生法,阴境也。
我说即是空,圆观阴入,三千俱空也。
亦名为假名圆观阴入,三千即假也。
亦名中道义圆观阴入,三千即中也。
《辅行》云:天竺注《中论》凡七十馀家,而青目最劣,尚云一荡三立。
三立者,即中立法也,即假立法也,因缘生法立法也。
即空者,荡法也。
荆溪云:尽理言之,四句俱立也。
青目最劣,尚云一荡三立,今师荆溪之义,安得寂光无相,抑同偏真耶?
既三谛对常寂光三,荆溪云立,今人云荡,师承何在耶?
苟如阇梨所见,则须分割三德,以对二土,合云法身般若属寂光,解脱属实报,以谓寂光但理,实报是事故也。
是则进不成圆,退不成别。
何者?
圆则三德无减,别则所證但中,况复别教横显三德,亦非但理。
如太虚空,唯有佛界之俗,简无九界之俗耳。
若寂光唯理,不得有事者,乃同小乘灰断之见,深可伤哉。
又云岂地住已上,有两依正色心等者,此盖不晓实报色心,祇是分显寂光色心耳。
但未究显带别惑故,故受实报之名。
安得妄执实报则有依正,寂光则无色心?
但诸文中凡言寂光中无相者,盖无三土染碍之相,非无十界清净之相。
又既许妙觉居究竟报土,则有金宝等事,而不知究竟报土正是寂光土耳。
故《净名疏》云:事理惑除,正报即得。
佛果清净,依报即得。
常寂光毕竟清净,此岂非以寂光身土是依正二报耶?
文义孱然,更何所惑。
况复妙觉之报,名大涅槃,涅槃既是三德,寂光亦是三德,岂非一体而异名乎!
应知诸文所说寂光身土,不出四义:一者单约理说,如《净名疏》明寂光是理,即极智所照之境。
既从所照之境为言,则三谛事理俱受理名也。
二者单约事说,如上文所引「佛果即正报,寂光即依报」。
此就始觉究竟显于本觉,则三谛事理俱受报名也。
三者或约事理双存,如《妙乐》释寂光四德云:「本有四德为所依,修德四德为能依。
能所并有能依之身,依于能所所依之土。
二义齐等,方是毗卢遮那身土之相(已上《妙乐》)
且本有四德,即上明所照之理也,修德四德即上明始觉究竟报义也。
既各言四德,则事理备矣。
又云能所并有能依之身,依于能所所依之土,岂可坏于依正色心耶?
四者或事理双亡,如《净名疏》云:「究竟寂光不生不生等,以由本觉对始觉立,始觉既极,本觉亦亡。
始本俱亡,妙绝无寄也」。
当知亡则一相不留,何但无依正之事,亦乃无空中之理。
存则诸法俱立,岂唯有金宝之净相,亦复有泥沙之秽相。
存亡一际,事理同时,故喻三点不纵不横,良由于此。
既懵斯旨,殊失圆宗,止合直述迷情,专求明喻,那忽用彼弗询之义,撰此无稽之言?
若此「指瑕」,盖病眼之甚矣。
今试开决,未知明乎?
《妙宗》云:「禀今宗者,若云心具,色等不具,同于《义例」》。
邪师谬立渐圆之见,望彼顿顿,天地相悬。
《指瑕》曰:禀今宗者,谁云色等不具耶?
盖凡言色具,即是心具。
何者?
色由心造,全体是心。
故知色具即是心具。
若言心外无情之色,独头自具三千者,既色心各具三千,岂非一念六千耶?
乃至云莫见彼彼三千之语,便作如此解乎?
应知彼彼之言,须就有情生佛辩之。
不二门》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
未知顽色三千,几时果成常乐耶?
《止观》云:「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
既言无心而已,色香是无心否?
还可说有三千否?
若一草一木,独头自具三千,与《金錍》野客所迷何别?
《抉膜》曰:所言色具即心者,意谓摄色入心,方具诸法。
今问此心为理?
为事?
若云理者,且《金錍》释心乃随缘之事。
又《妙玄》判心法定在因耳。
若云事者,事何能具?
必须即理,方能具法。
故《止观》明一念心具十法界,乃是法性自尔,非造作所成也。
是则色之与心,若即事而理,皆具三千。
岂可心法即理则具,色法即理未论具,更须即心,方始具耶?
今试喻之。
如水之湿性(理也),或激扬为波(心也),或凝结为冰(色也)
岂可波处则具湿性,冰处不具,须即波故方具湿性耶?
当知色性遍乎心性,心性遍乎色性,彼彼互具,法法无差。
故《辅行》云:「非但心摄一切,亦乃一切摄心」。
又《金錍》云:「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尘不亏」。
又《四念处》云:「离色无心,离心无色」。
乃至云若圆说者,亦应得云唯色、唯声、唯香、唯味、唯触,何但独得云唯识耶?
故知若约事理圆谈,则须趣举一尘一念皆具三千。
若约解行难易明之,则须剋就心法显具。
章安问云:「十界互相有为因,为果」?
答:「俱相有也。
而果隔难显,因通易知」。
又《四念处》引《大论》明难解空及易解空,例于唯识,具一切法,是易解义也。
故《大意》云色从心造,全体是心。
《金錍》「约有情心,遍立无情佛性」,皆就解行易而示之。
当须究理,不可迷名。
又《止观》正明修观之境,令观刹那一念即具三千,故言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
若执此文,谓色不具者,如禅境中明取著一念,不具三千,莫不有情亦不具耶?
又云若无情之色,独头自具三千者,既色心各具三千,岂非一念六千者,未审独头之言据何见斥?
且《妙宗》云:「又应了知法界圆融,不思议体。
举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作根作境。
一念一尘,至一极微,无非法界,全体而作。
故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
既全法界,有何一物不具诸法(上皆《妙宗》)」?
此等莫是独头色具一念六千之义否?
既言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则知心外无色,色外无心,唯色唯心之义明矣,又何得例同《金錍》野客所迷之义乎?
且野客但谓一草一木各一佛性,各自因果,则成色心互不相收。
《妙宗》既明一尘一念是法界全体,正同《金錍》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尘不亏,何盲瞑之甚乎!
而又抑作一念六千,何太无端?
祇如《妙经疏》云「十二入各具千如,何不斥为一念一万二千耶」?
然其谈色不具,唯心方具,斯之弊源予知之矣。
盖由阇梨师祖立义,错认心法便是真如,故谈摄色入心,方具诸法。
于是讹风相扇,延及子孙。
今更示之,使邪正不滥。
奉先《示珠指》判生佛是所造,属事;
心法是能造,属理。
又云生佛是因果,心非因果。
又昭师作《五义书》云,《止观》引《华严》「心造诸如来,是非染非净心也」,此等岂非纯以理性为心法耶?
所以二师并谓色不具法,须摄入心,心方具法。
又谓纯谈法性,便是观心,故废《金光明玄义》观心之说。
后因予师数有议状,穷逐彼义,方知心法非真是妄。
故《问疑书》引《止》去尺就寸之文示之,彼昭师于《答疑书》中自甘伏,云「见示去尺就寸之文,盖予昨来有失检寻,致兹造次。
孔子云『法语之言,能无从乎?
改之为贵』。
今改之也」。
自后又见「色由心造,全体是心」等文,仍执外色不具诸法,摄归内心方能具法。
良由不晓解行难易,致斯封著耳。
又近世圆师扶树先见,凡诸释义,皆以色从心造,全体是心而为几杖,亦谓色不能具,即心方具,而注《十不二门》云:「若有情心具,则能随缘变造十界之事,草木既具,胡不起善作恶,造十界事?
救曰,各具是理,随缘是事,安得以事难理乎?
破曰,若尔众生之心则具二造,草木之性但有理造。
阙具既异,岂称理融?
是则草木之处有性无修,具理阙事,但因无果。
当知无情成佛之谈,刹尘俱说之旨,不轻唯礼众生之义,《涅槃》但明有情成佛之文。
一切皆失(上皆注文)」。
今恐圆师不许荆溪立义。
且《辅行》云:「从事则分情无情,从理则无情非情别」。
是故情具,无情亦具,岂非约事则不论具,约理则色心各具耶?
虽心为能造,色为所造,二皆属事。
若单就事论,何但所造不具,抑亦能造不具。
故《止观》明取著一念,不具三千,乃取非一非异一念,方具三千。
《辅行》释云:「若了妄念,无一异相,达此无相,具足三千」。
乃至云「若据理论,无非法界,亦何隔于取著妄情」。
此等皆显事即理,故具三千也。
是则能造所造,事则俱事,皆不论具,理则俱理,皆可论具。
安得谓一边具法,一边不具耶?
又岂谓心有事造,色无事造,便乖圆融之理乎?
况复外色非无能造分别之义,如《大经》琉璃光菩萨欲来此土,先放光明,非青现青。
文殊言:「此光者,即是智慧」。
大师引此,立有分别色。
若如圆师之见,祇合云光明是识,还成有分别识,则大师不合立有分别色也。
又如《观经》明水声演说苦空等法,又有光明化为百宝色鸟。
又《华严》有刹尘说法之文,岂不彰于有分别色,色能造心,色具于心,唯是一色耶?
何定云色唯理造,无事造耶?
又《四念处》云:「当知若识若色,皆是唯色」。
是则有情成佛,即无情成佛。
岂待刹尘受职,草木降魔,方是无情成佛耶?
况至果上,依中现正,正中现依,色具之义,还复明显。
但因中难解,故诸大乘及一家所谈,多从有情心法而示,非谓色法不能具也。
荆溪云一往且云因通,及以果隔等。
又则唯心之谈,他宗共有;
唯色之义,独擅今家。
固欲掩其异义而混其常谈,孰可忍耶?
又引不轻但礼众生之义,證于心具色不具者,何但无情不具,亦彰有情有具不具。
何者?
不轻但见四众礼拜,则应畜生等类皆无佛性,更堪哂之。
故知《妙宗》斥同邪师,信不诬矣。
阇梨既皆诡随圆师,作此指斥,故今聊尔引而申之。
无逐臭以同迷,当循涯而自省。
愿如厥师,闻去尺就寸之说,知其前非,改之为贵。
《妙宗》曰:若就净秽平等而谈,则以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等。
《指瑕》曰:平等法性者,如如之理也。
尚无于净,岂有于秽耶?
智者云:「平等法界,尚无迷悟」。
悟尚自无,岂有于迷秽?
准此可见矣。
今试论之。
夫法界者,九界具佛界性,则全染性是净性,名为平等。
《金錍》云:「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佛界具九界性,则全净性为染性,名为平等」。
《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以凡圣性等,故名平等」。
「一念」与「自心」,还是约性否?
如何都不谈性,便言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耶?
乃至云「欲以智者之言用为模范,未知可否」。
《抉膜》曰:若谓平等法界尚无迷悟,便将净秽准例亦无者,盖欲遗荡无法,空无一物,方为平等也。
且迷悟是一期逆顺之心,净秽是十界依正之体,虽云逆顺,终须两忘,岂例依正,亦须永灭。
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如何解耶?
深见阇梨殊无所识。
又引《金錍》之文證平等法界不得有事者,此讹言也。
文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此显净心具足地狱依正之相。
「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此显染心具足佛界依正之相。
如何认为如如之理,无事相耶?
又安得以凡下一念直作理性解之?
阇梨既谓毗卢身土纯是理性,又以凡念谓是理性,则成理性,不逾理性,还会荆溪之意乎?
又云《妙宗》都不谈性,便言究竟苦域泥沙为寂光者,且《妙宗》上文引《涅槃》常色、《仁王》法性五阴、《法华》世间相常住、《大品》色香中道,證于寂光有依正之相,岂非谈性之明文乎?
次文即云「若就舍秽取净,则苦域等判属三障,乐邦金宝,以为寂光」。
若净秽平等而谈,则以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
此之二说,但顺悉檀,无不圆极
此等文意,岂不正以上来色香中道等为净秽平等而谈耶?
况若直云净秽平等,已是约理之谈,那言都不谈性?
岂待句句须著理性之字,方云谈性?
实如驽驹,鞭至骨髓,方著正道矣。
既全不识诸文寂光事理之说,又却云欲依智者之言,用为模范,未知可否。
今恐阇梨别是一家智者耳。
《妙宗》明六即之义云:「应知六即之义不专在佛。
一切假实,下至蛣蜣,地狱色心,皆须六即辩其初后,所谓理性蛣蜣,名字蛣蜣,乃至究竟蛣蜣。
今释教主故约佛也」。
《指瑕》曰:此乃将理同之义作事异之义解之,则全异一家所立六即之意。
且智者之意,正为诸大乘教圆谈法性,皆言一切诸法俱同一性,更无迷悟、高下、依正、自他、因果之别,虑彼圆修之人易生叨滥,故立六即之位简之,定不通于蛣蜣等也。
乃至云:理即在迷,故则有蛣蜣、地狱等名字。
在悟,则五即皆佛。
如何却于此五而立蛣蜣等名乎?
然妙觉无瞋,则任以蛣蜣畜生之名召之,未审皇臣贵人敢以此名召之否?
莫见《止观》云「圆观诸法,皆云六即」,故以圆意约一切法,悉用六即判位,所以使就蛣蜣等约六即判之?
今试消之。
言一切法用六即判位者,乃指三达五眼、十力四无所畏等也。
若约事理明之,须言理即性具十界,乃至妙觉性具十界,约性常同,约位有别。
又《止观》云,果隔难显,因通易知。
荆溪云「一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
意亦祇言果性耳。
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畜生名于究竟妙觉乎?
《抉膜》曰:详乎其词虽烦,其理甚寡。
盖言理即之位,具有十界之性,则蛣蜣之事,从名字即至究竟位,但有十界之性,永无蛣蜣之事。
观此等文,其实蒙蔽,难以言也。
今用旷怀,强为开说,所冀阇梨,谤亦成种。
夫一家圆谈法性,须具三千三谛之法,则知十界依正,十界假名,始从理即,终至究竟,位位无减。
但约三道,即此三千,迷悟不同,染净有异,故分六位之别。
既以三千该乎六即,岂非畜生界蛣蜣依正、蛣蜣假名,通六即耶?
不可六即,位但即佛界而已。
又若谓后之五即唯存十界之性,而无九界之事者,是则名字乃至究竟,一时断灭,九界依正,九界假名。
荆溪云:三千无改,无明即明。
三千并常,俱体俱用,便为虚说也。
况复《涅槃》疏文显有蛣蜣之义,今备录之,仍为释出。
彼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而无现用,即无分佛。
初住初地能百界作佛,即少分佛。
二住二地已上是多分佛,妙觉是满分佛。
以是义故,一一法门皆有权实,本迹即此义也」。
问:「蛣蜣蝮虿,义复云何」?
答:「夫一善法,即有四分例,一恶法亦应如是。
未见名教,置而不论。
且就权者言之,小菩萨所作是无分,蝮虿初住初地所作是少分,乃至十地十住等所作是多分,如来所作是满分(上皆疏文。)」。
且初约佛义,明乎四分,岂非六即之义?
但数之盈缩耳。
次以善法例乎恶法,亦有四分,岂非蛣蜣蝮虿亦有六即之义?
言「未见名教,置而不论」者,意云若约恶法实行论之,非无四分,但未见经论而为显證,恐人难信,故且就权者言之。
然则权必引实,权既有于四分,实岂无于四分耶?
故知蛣蜣蝮虿四分之义,乃六即之诚證也。
且满分蝮虿与究竟蛣蜣何别?
莫是满分但有其性,而舞其事耶?
若尔,则合责章安云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蝮虿名于满分乎?
呜呼!
此疏若非章安之笔,亦遭阇梨所破也。
《妙宗》之义与章安之文宛尔相符,子何不信斯是圆家至极之说?
然其浅识,孰不非之。
譬夫猿狙之身,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而去之矣。
当知疏文正约事论四分蝮虿。
何则?
以小菩萨所作,但是神通所化,虽具十界圆融之性,未得十界圆融之事,故名无分也。
地住已上岂唯證于十界之性,亦复称性,现于十界之事,故立小分多分蝮虿之名。
至于妙觉究竟證于十界之性,究竟称性,现于十界之事,故立满分蝮虿之名。
倘如阇梨所解,祇合云妙觉名无分蝮虿,以谓妙觉但有十界之性,永无蛣蜣之事。
又云妙觉无瞋,则任以蛣蜣畜生之名召之,未审皇臣贵人敢以此名召之否,此聋俗之见也。
意谓若妙觉立蛣蜣之名,则须以蛣蜣之名召相好之身。
而不知妙觉之位,以蛣蜣之名召蛣蜣之身,良由妙觉所證三千之法皆即空中,皆即妙假,以妙假故,十界身土假名,一一圆融,相相常住。
又释《止观》圆观诸法,皆云六即,乃至三达五眼、十力四无所畏等者,既云圆观诸法。
岂祇三达五眼等耶?
况复彼文正明圆教一切法即理,故悉用六即判位,何独三达五眼等即理,九界五阴非即理耶?
又《止观》云:「凡圣皆具五阴,不可圣阴如凡阴」。
《辅行》释云:「终不可以佛界地狱界以为凡夫地狱也。
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
初地初住,分具十界。
乃至凡夫,但是理具。
是则一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上皆《辅行》。)」。
此等皆是约于恶法,明六即之义也。
地狱界岂非恶法耶?
佛界地狱界岂非究竟恶法耶?
乃至凡夫地狱界岂非理即恶法耶?
又云「各各具十,不相混滥」,岂非简滥耶?
又云「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何故却云荆溪意亦祇言果性耶?
如斯欺诞,那堪青眼之所乎!
又谓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畜生名于究竟妙觉者。
且夫立名,本召于实。
阇梨既云理即性具十界,乃至妙觉性具十界,约性常同,约位有别,此正是以善例恶,俱遍六即,而不知性具十界俱是法界中道第一义谛,一一名实,皆通始终。
如佛法界,全迷之者名为理佛,始悟之时称名字佛,至终悟位号究竟佛。
何尝言性耶?
例于畜生法界,全迷之者名理畜生,始悟之时称名字畜生,至终悟位岂不号为究竟畜生
此乃《大经》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也。
荆溪据此立千假名,迷悟不改,深有以也。
故知若欲拨弃秽法,偏取法性净法以谈六即,几许误哉!
况又不了法性之义,以谓法性如如之理,不具于事。
若据六即之位验阇梨之解,实是理即,非名字即
何者?
荆溪云「若直闻真,不了三谛」。
此闻非即,不其然乎!
如此见知,奚为师匠?
今遇《抉膜》,应惭《指瑕》。
当须贵和氏之珍,休更执燕然之石。
集者曰:尝闻广智大师法智大师之说究竟蛣蜣者,约一人唯心说也。
读者思之。
《妙宗》曰:别教法身为惑所覆者,良由不知本觉之性具染恶德,乃至云但有法身本觉,随于染缘作上一切迷中之法,等。
《指瑕》曰:尊者专据《妙乐》真如在迷,能生九界,谓之法身随缘。
且此语荆溪自解云:「是故别人覆理无明,为九界因」。
宗师意云法身为无明所覆,乃是能覆,无明为九界因。
《楞伽》云: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若观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之。
又如《妙玄》解别教心如工画师云无明心也,乃至云纵有多说,争负背大师,负背荆溪何耶?
《抉膜》曰:所引《妙乐》谓非法身随缘之义者,且文中显云真如在迷,能生九界,生非随缘耶?
而下文云「覆理无明,为九界因」者,盖明真如不能独力生于九界,须假无明和合,方有所为。
如何偏执一文,作无明生九界耶?
又下文云「别教从无住本,立一切法,能覆所覆,俱名无住」。
且所覆无住,立一切法,岂非真如随缘立一切法耶?
又引《楞伽》如来藏为善不善因,却云若观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之。
未审此文如何是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耶?
况显然用理如来为善不善因,不可拗作无明为善不善因也,何得大无所知。
彼经具云「七识不流转,不作苦乐因。
如来藏为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
此文是起信宗、立真如随缘之所据也。
今家别教,正用此文,安得不是真如随缘耶?
又引《妙玄》解别教心如工画师云无明心者,阇梨看读未广,祇见此文,而不见《止观》亦引此喻明别教心造之义。
《辅行》释云:「画师手如心性也」。
心性非真如耶?
况复今家明破别教,不得偏执无明生法,故《妙玄》明别教不思议生灭因缘中云:「诸论明心出一切法不同,或言阿梨耶是真识出一切法,或言阿梨是无明空门出一切法。
若定执性,实堕冥初生觉之过」。
阇梨既定执无明生法,岂非外道之见乎?
须知诸文顺悉檀意,或说如生法,或说无明生法,故《指要》立别教有随缘、有不随缘二义也。
茍欲不信《指要》及《妙宗》,争奈负背大师何?
负背荆溪何?
《妙宗》释体中云:以礼释体,礼别尊卑,意崇君父,今明经体,意尊法身,等。
《指瑕》曰:诸经释体,而何经不尊法身理体耶?
此通涂之意耳。
而不知在今经以礼释体用文之意,乃至今经部属方等,既通四教,唯取圆教贵极之体,异前三教臣子之体。
《抉膜》曰:若谓《妙宗》不简前三教经体,取圆教经体为贵极之义者,一何愚騃。
初文释体,是主质义中解除诸实相,馀皆魔事。
云别教已下至六道皆有心缘等相,魔能说之,悉名魔事。
次文解《大乘经》,以实相印为经正体云:若据释论,三藏对衍,通别二教,亦名实相印
今不取二,唯取圆实相印也。
又次文明体德中,以圆伊三点释法身之体。
此等既以简于三教,取于圆教法身之体。
当科又云「礼别尊卑,意崇君父,今明经体,意尊法身」。
又所尊法身,云乃是诸佛所师,万法朝会,体非修證,理绝言思,为贵极之体等。
岂非显是简别三教体,如臣子之卑贱;
尅取圆教法身之体,如君父之尊贵?
如何祇引片文,谓尊法身理体是通涂之意耶?
识者览之,孰不谓阇梨昏寐之言乎。
《妙宗》释宗体一异中云:讲兹疏者,唯想事境,三观靡施,正同次家邪倒无印,可伤之甚。
《指瑕》曰:此意岂非闇斥孤山法师《刊正记》中之说乎?
彼记云:十六皆事,达事即理。
三观一心,庶使往生,破惑證理。
岂便谓之邪倒耶?
乃至云尊者意谓如此广说观道,末代行者得其深意,便可即闻即修,不假讨寻《止观》矣。
孤山法师之意,意则不然。
欲使学者用首题中三观之义,于观观中达事即理,然后寻彼《止观》,使境观明彻,方便正修,四魔三障,无所不了。
《抉膜》曰:此一段文并是胸臆虚搆破词,且唯想事境,不用三观,乃斥馀人耳。
天台少白尝撰论文,立十六观但是假想事行,广破予师立理观之说。
《妙宗》恐人滥用,故通斥之。
那忽乱指为斥于孤山耶?
又云《妙宗》意谓广说观道,不假讨寻《止观》。
今问,《妙宗》何处令不假讨寻《止观》耶?
何诬誷之太深矣。
又云孤山之意,欲使学者于观观中达事即理,然后寻彼《止观》。
今问,《刊正记》中何处令寻彼《止观》,方便正修,四魔三障等耶?
此盖阇梨谄曲为意,阿党所宗,祇知求过于他人,不觉反愆于自己。
《妙宗》解实报净秽云:若约实證,此土唯有圆圣所居。
今从教道,约渐入人见其秽相,等。
《指瑕》曰:何以却将方便与实报对论耶?
应知实报土中俱取破无明人以论净秽耳。
乃至云若如尊者之解,应云方便中秽,实报中净,以约教道释故。
《抉膜》曰:阇梨乃谓教道唯在地前,不通登地,亦由未曾看读诸部教文,致兹谬破。
且《妙玄》引用地论教道之义,凡有二种。
行明教道,则在地前;
约说明教道,则通登地已上。
故《释签》云以四悉檀,说登地法,名为教道。
又云初地已上,仍存教道。
又《止观》明实报土中说别圆二教,对别圆两机。
《辅行》自问云:实报何须用别耶?
答约教道。
此等名义,乃是山家学者朝夕所谈,如何都不闻名,况解其义乎?
阇梨自云讨论执卷,将二纪之馀,以今验之,何讨论之深细乎?
安敢将此见解,捡《妙宗》之是非?
今既闻名,为愧色否?
《妙宗》云:此经本为韦提厌同居秽,求同居净,故谈妙观。
《指瑕》曰:且同居之名,正为凡夫生彼,未断烦恼,与圣共住,故曰同居。
且韦提闻经得忍,正是求实报之净,何贬为求同居之净耶?
比来赞经,而翻贬圣,恐不补过矣。
《抉膜》曰:今恐阇梨亦未曾看经疏之文,但道听涂说而已。
何哉?
经文本为韦提希被恶子幽闭,遂哀请世尊示无忧恼处。
至光照诸土,摄在金台,令韦提希见,乃是诸佛土。
虽复清净,皆有光明。
我今乐生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
疏云:「光照国土,令韦提希乐生安养」。
岂非求同居净之明文耶?
后为如来示其取土之法,观道圆妙,非但能取同居之净,亦复能取寂光之净,故得闻之,获无生忍。
何忽探取闻经得忍,请韦提希本求实报之净耶?
此语孟浪,不足可责。
《妙宗》引《义例》三种观心文竟,自问云:今十六观属何义耶?
乃至云如来特谈十六观行,修證之门,正当约行。
又问:《义例》三种皆是理观,今之十六,历依正事,何预三种耶?
答:托事附法,二种三观,有事有理,且置未论。
从行三观,以何义故,不得历事
既言从行,必四种行。
常坐一种纵直观理,馀三三昧,岂不兼事?
如《般舟》三观历念佛事,《方等》三观历持咒事,《法华》三观历诵经事,《请观音》三观历数息事,《觉意》三观历三性事。
若非从行,摄属何耶?
《般舟》初观千辐轮等,彼是从行。
今那独非?
况《义例》云唯于万境观一心,岂今依正不唯一心?
等。
《指瑕》曰:此乃将约行观心作附事说之,附事观心作约行说之。
且《义例》三种,摄尽一家。
所明理观,虽指王城四谛等,为事法二观之式。
诸文之中凡有法相、事相,便属二观收之。
且言《止观》约行者,正指不思议境一念三千,遍收诸法,备明十乘十境修发之相为约行耳。
及其文中凡有法相、事相,并用事法二观收之。
岂见《止观》是约行,便将其中事相、法相一时为约行耶?
又将数息三性、方等幡坛等,谓之唯于万境观一心等,而不知不思议境一念三千,既遍收依正,心外无法,唯一三千三谛不思议故。
故云唯于万境观于一心,此为约行见理。
何故将尊容道具等附事观理,而作约行释之耶?
乃至云何故将阴境中,唯于万境观一心却作尊容道具,历境表法,附事见理之义解耶?
《抉膜》曰:所言岂见《止观》是约行,便将其中事相、法相一时为约行者,且《妙宗》但以念佛持咒诵经等事谓之历事,何故却认作历幡坛尊容道具为历事耶?
斯盖全迷托事约行之相也。
今为指陈二观之相,令阇梨略知所以。
且托事观者,须谈事境之上,表法之义,故托彼事义,立境立观,方曰托事修观也。
且如王舍城,须以王表心,王舍五阴,城涅槃。
又如方等幡坛,以幡坛、以幡翻法界上迷,生动出之解,尊容道具,以二十四像表逆顺观十二因缘之智,香灯戒慧等,岂非借彼事义立境观耶?
如何却以念佛持咒事为托事观耶?
盖由阇梨见《义例》明托事观,后云即方等普贤之例,乃将两处之事一槩为托事观也。
而不晓方等持咒,普贤诵经,皆约行历事耳。
此正是阇梨将约行观作附事说之,何倒斥《妙宗》乎?
阇梨又谓约行观者,唯是观于内心三千,遍收诸法耳。
今问:未审止观阴境中,遍历五阴、十二入、十八界观之,及破法遍中,亦复历观阴界入法?
《般舟三昧》观佛身相,《四念处》观于外色,此等观法,三种之中为属何耶?
莫不谓是托事观耶?
若然,则如何是借彼事义法之相耶?
又莫是一时混沌,摄入内心,方是约行观耶?
若然,则《释签》立内外二境,《四念处》说内外两观,如何简别耶?
又莫是三种观法不收耶?
当知诸文不借事相表对观法,直约行门而谈观法者,皆约行摄也。
内外二观,莫不咸然,焉得局就内心为约行耶?
又将《义例》唯于万境观一心,亦局就内心解者,岂观外境便乖一心耶?
若然,则何故《辅行》释观外界入并心为境耶?
然其观心之说,岂唯阇梨不解,自奉先而降,以至孤山,其犹病诸。
何者?
如《刊正记》判十六观,的非《义例》三种所摄。
且《义例》自云:「夫三观者,义唯三种」。
则知一家所明三观,无不摄尽。
岂《观经疏》自是一家三观耶?
孤山指《观经》观佛相好同《般舟三昧》,是则《般舟三昧》亦非《义例》三种明矣。
荆溪立义,若为疏脱,应知《妙宗》判属约行,深契圆宗。
切须三复思量,不可一期戏论。
傥更奸诈,朋彼邪说,曲作道理,诽谤《妙宗》,譬如痴贼弃舍珍宝,檐负草木矣。
已上十段,始自寂光金宝之。
按:《法智遗编抉膜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陋室铭 中唐 · 刘禹锡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八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桉牍之劳形。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景贤十一首 其四 金末元初 · 耶律楚材
七言律诗 押文韵
试和新诗寄郑君,无言谈道不闻闻。
治心更索捐中道,养性浑如鞭后群。
玄语谆谆非是说,真书历历不关文。
儒生刺教嫌虚诞,得意忘言孔子云孔子云 其下渐西本小字夹注云「□云,三句谓绝学捐书,乃能见道;四句譬之牧羊,其后者而鞭之。」)
题尔雅后 北宋 · 吕南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灌园集》卷一七、《小学考》卷三
《尔雅》,非三代之书也,其作于秦汉之经家乎!
郑康成以为出于孔子门人者妄也。
三代之英,其学在于持气正心,充德性于神明,以为行业。
彼尚不贵著书,不尚传经,而曾形名训诂之肯为哉?
世俗之儒善望影以象形,见孔子云「商可言诗」,遂以《诗》序为子夏所作。
孔子亦言「赐可与言诗矣」,今独何爱,而不言商赐共作《诗》序乎?
孔子之教人学《诗》,而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为足以辨之,要将由此以究观性命之理焉耳。
今夫谓《尔雅》为出于孔门者,非据此而言之欤?
嗟乎,幸而《论语》所记此段不明所告何人尔,即令明之,说者肯舍之耶?
甚矣,说儒之喜妄也。
余考此书所陈训例,往往与他书不合,唯对毛氏诗说则多同,余故知其作于秦汉之间。
今世所传《五经正义》者,引用辨證每取此书,然反时时破毁焉。
原作《尔雅》人之意,正欲以定形名、通训诂焉,后世之宗例是,故傅合经家而陈之乃合。
不果定,又或不通,则谓之何!
欲助说儒,而儒随复攻之,借盗粮而资贼兵,《尔雅》亦有是哉!